申遗成功后的首个宋干节
因此,如果贵国的宪法已经使其他地方的法律成为政治,那么,这样做就要冒着使你们的法院政治化的风险。
我曾在人民大会堂的一个座谈会上对前副委员长彭冲同志说过,如果万里同志和你两个在台上,能把违宪审查制度建立起来,将功德无量。这是客观存在,应该再快一点。
有一次在人大开会,我曾问当时人大的一个部长说,你认为究竟觉得怎么样比较好?他说,我个人主张最好是由党委退下来的,最有威望的人去当人大主任,他必须资格很老,威望很高。这个问题也还值得研究。这有两条理由:第一,我们是一党执政,多党合作。有的人大代表可半专职半兼职,半年或者四个月去联系选民,做调查研究。中国有宪法,但宪法很不完善,它基本反映了我们的现状,还没有达到宪政所要求的理想状态。
万一提了一个有关这方面的违宪审查提案怎么办?我主张增加一个宪法委员会,在现在的九个专门委员会之后再加一个,宪法也不需要改,全国人大有这个权力,增加一个委员会就行了。它体现了国家是手段,公民是目的,国家机关的存在是为公民服务的。中央党校最近出了一本书,第一篇文章是四川省委党校的一个教授写的,其中提出了能不能在部分省试点取消政法委。
它要求这个国家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要实行议会制或人民代表大会制。后来最高法的建议也未采纳,我觉得现在最主要的还是党委批案子,所谓协调,实际上是政法委在办案。由于中国没有这个因素,中国是一党执政、多党合作。一位中央领导说不能搞两院制,实际上这是可以研究的。
他问为什么?我说有四个理由。未来改革要靠人大,人大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力,一到人大工作就会主张搞民主法治。
1980年7月,我被借调到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工作,负责法律方面的事务。五大观念是指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平等意识、自由观念、权利观念,它们将潜移默化地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中不可逆转地生根发芽和开花结果。这也是我归结宪政的四要素:民主、法治、人权、宪法至上。现在最大的难处还是党的问题。
这是客观存在,应该再快一点。三、国体、政体及党政关系不久前在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召开的一个座谈会上,我说《刑诉法》修改写进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原则,我原以为应当是不成问题的,结果没有。这也是我在《人民日报》的文章里提到的,被采纳了。第三,对外开放也不可逆转。
我提出法治国家有十条标准,第十条是党要守法。现行宪法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奉行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及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各个领域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进步,是中国现状的真实反映。
他说,我们常讲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难道历史不能做第二次、第三次选择?人民就不能做第二次、第三次选择吗?就在讲这个话的时候,下面掌声一片。第二,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必然带来两大社会关系和五大社会观念的变化。
第四,党自身按民主原则组建和运作。他说那就好了,就对了。四、我对中国宪政的未来持乐观态度1987年我在美国做访问学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著名宪政学者路易斯·亨金问我:你对中国民主的前景怎么看?我说,我是乐观的。它体现了国家是手段,公民是目的,国家机关的存在是为公民服务的。它已经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在政治体制的设计上,前进了一大步会议怎么开,什么时候开,日程都要经过党中央严格审查。
从全局来看,我国宪法基本符合现在的国情。过去不少人认为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和被判刑人员,特别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是公民。
党政应该分开,是一个总的方向。他说,我们常讲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难道历史不能做第二次、第三次选择?人民就不能做第二次、第三次选择吗?就在讲这个话的时候,下面掌声一片。
我说人民是什么意思?是大倒退啊。当时我的导师张友渔教授是起草82宪法秘书处的副秘书长。
我开始研究宪法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当然,这个看法我觉得应该做一些补充。人民在我们国家一个是法律概念,相当于公民,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和公民是同义的,只要有中国国籍的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分子,也就是人民。未来改革要靠人大,人大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力,一到人大工作就会主张搞民主法治。
又有总统制、内阁制等各种形式。我说,法工委的领导同志如果在换届之前,能够把这个违宪审查制度建立起来,是给后任留下了一个良好的政治遗产。
其中还有一条是关于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对共和应该做一个新的解释,我将它概括为八条:共,即国家权力由人民共有,国家大事由人民共决,国家主要资源由人民共占,国家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现在很少从政治上用人民和敌人相对应,淡化了这一内涵。现在中央淡化了人民民主专政,很少用。
其中前面三个是实质内容,第四条宪法至上,就是宪法要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这是形式要件。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的建设正在朝这个方向前进。第二天报告做完后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五个人大主任和我同桌,上海市的人大主任叶公琦同志说,你讲的12条改革意见我们都很赞同,但是也有一个不足。但采纳了将人权保障写进宪法。
因此,我主张所谓的转型。82宪法我认为它在进步上大概有如下几点:第一,就民主来讲,一个是序言里有一段话,宪法制定了之后,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法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国在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一定会全面地和世界联系在一起,想大倒退是行不通的,经济上行不通,政治上也行不通,承受不了那个压力。我说,能不能搞50年以来第一次违宪审查,将国务院制定的《收容遣返条例》取消。
有一些应该解决和可以快点解决的问题,就是解决不了。按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是虚位元首,他是不能从事国务活动的。